托普云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规定和《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三 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