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通商")接受新 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