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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88508Chipown(688508)2024-11-15 10:24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无锡芯朋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芯朋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特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 德皓国际")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同时北京德 皓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 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时龙兴 3 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