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 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 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及其他支出;代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将资金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