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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535TASLY(600535)2024-11-11 09:08

2024 内建中券意字第 30 号 致: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执业律师郭瑞鹏、张辛羽(以 下称"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章程》")的规定,就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 法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经办律师已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及 文件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且贵公司已对前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向 本所作了保证。 | F88 TC |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ADVOC国际律师联盟成员 | 网址:http://www.jzlawyer.com.cn | | --- | --- | --- | | | 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