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会计师关于太阳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 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1996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发的《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 〔2024〕120051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致同会计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