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地产")拟将持有的上海海控保联置 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海控合联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海控太联置业 有限公司100%股权、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 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格力地产相关对外债务,与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投公司")持有的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资产置换,资 产置换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格力地产的委托,担任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要求》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格力地产本次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有关报批事项已在《格力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