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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03366SOLAREAST(603366)2024-11-14 11:5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京天股字(2024)第 601 号 致: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4 日在连云港市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 199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以及《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日出东方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