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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603366SOLAREAST(603366)2024-11-14 11:5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 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目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京天股字(2021)第 540-11 号 致:目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接受目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 方"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就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