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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信林: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685MAIXINLIN(688685)2024-11-14 09:4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信林"或"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迈信林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 券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