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企业会计准则—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