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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精密: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修订)

(2024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法 性,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 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 第四条 本规则是董事会及其成员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股东 会决议,是股东会闭会期间的公司权力机构。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董事会能 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第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其代表,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