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华 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生物"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恒生物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88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122,510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14 元,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