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九江 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保 函等。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属 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 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做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会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