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享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仅对北交所问询函提出的问询意见进行核查,并 发表补充法律意见。对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 第 1 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未发生变化的内容,《补充法律意见 书(三)》将不再重复披露。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是对《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的修改、更新和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书》、《补 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法 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