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享科技:同享科技及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1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已收悉,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同 享科技"、"公司"、"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 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同享(苏州)电子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所致;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