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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733BAIC BluePark(600733)2024-11-13 10:37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 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 1/3。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更换后,直接担任董事,任期 三年。 第五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