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粤开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以上合称"保荐人")作为上海泰胜风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风能"、"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对泰胜风能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发展以及合理安排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五)资金来源 (二)投资金额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或等额外币),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在决议有效期间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11 亿元。 (三)投资方式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