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明泰铝业舆情管理制度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 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工作职 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处理方 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主管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 工作;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