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 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