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ST曙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3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独立董事于敏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 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在专门会议上审议了如下事项, 形成了如下决议和审查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 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 快。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