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关于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避免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中 广核电力")产生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广核"或"中国广核集团")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与本公司订立《不 竞争契据》,于 2018 年 6 月 7 日出具《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以下简称"《承诺》"),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出具《中国广核集团有限 公司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进一步承诺》")。据此, 中广核承诺,最晚不迟于核电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日(即核岛首罐混凝土浇灌日) 之后的五年内,在该等资产届时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时或与本公司协商一致时 按照法定程序注入本公司。自出具上述各项承诺以来,中广核一直积极致力于履 行承诺,本公司与中广核每年对以上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出现违反或超期 未履行其所出具的上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情形。 近日,公司收到中广核《关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