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之 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 法律意见书 致: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接受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以下简称"发行 人""齐峰新材"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