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友医疗: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 "三友医疗")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4〕8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公司已会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独立财务 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源律师"、"法律顾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审计机 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评估"、"评估机构") 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在《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中进行了补充披露,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