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宁波市和济街 180 号国际金融中心 E 座 17-18 层(315040) 17-18/F, IFC Tower E, No.180, Heji Street, 315040, Ningbo, China Tel: +86 574-8732 6088 Fax: +86 574-8789 3911 致: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4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