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 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双枪科技 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项或情形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 信息报告义务人或联络人,在当日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报告义务人系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 关人员或公司,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各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