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医疗: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E SRE Ji Fr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致: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鉴于,前述法律意见书出具后,本次交易相关方就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签署了 补充协议或就业绩承诺事项出具了补充承诺,本所针对前述事宜进行了补充核查, 并出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 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2 狗 三友医疗 ·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嘉源(2024)-02-120 敬启者: 根据三友医疗的委托,本所担任本次重组的特聘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