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所有 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