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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300201HANDLER(300201)2024-12-23 10:27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四)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五)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处事能力; (六)经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文凭; (三)从事金融、工商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