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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300201HANDLER(300201)2024-12-23 10:27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 1 -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操守原则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 露与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