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 吸收合并方 | 被吸收合并方 |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吸收合并方独立财务顾问 被吸收合并方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就贵所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下发的《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 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4〕4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通证券")会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海问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 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