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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药控股:《领导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000950CQP(000950)2024-11-19 10:19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领导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以下简称"领导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领导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 的增长,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国资委及上级公司考核及薪酬管理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人员。本办法所指领导人员包括:公司董事 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党组织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及《公司法》、 《公司章程》、上级公司确定应当包括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绩效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二)董事长、党组织书记:经营业绩考核占70%,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占20%, 综合测评占10%。 (三)总经理:经营业绩考核占80%,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占10%,综合测评 占10%。 (一)战略导向原则。以战略和预算目标达成为导向,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管 理目标和年度绩效合同顺利完成。 (二)客观公正原则。以绩效考核内容为基本评价依据,按照程序客观公正 开展。 (三)评价与辅导并行原则。绩效考核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