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帆电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帆电缆"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7号)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989,049,924.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