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丹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200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25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374.0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