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爱武女士、顾国华先生、刘晶女士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我们作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爱武女士、顾国华先生、刘晶女士具备《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爱武女士、顾国华先生、刘晶女士的任职资格、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