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舆情管理制度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 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 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 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闻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 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 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 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