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舆情管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 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的工作机制。 (2024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总裁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