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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李代萍,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2024〕3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查明的事实,重庆 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3 月公告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募投项目"智能成套电气设 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智能成套项目)建设工程投资额为 22,032 万元,该项目可研报告明确其中办公楼投资额为 2,240 万元。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 新募投项目的公告》,智能成套项目建设工程投资额调整为 19,492.10 万元,办公楼投资额调整为 2,740.86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末,智能成套项目办公楼实际投资 2,511.06 万元,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检查发现,上述办公楼未按计划用于智能成套项目, 而是供公司管理总部办公使用,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 1 披露不一致,也未履行相应的变更程序。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变更募投项目也未履行相应的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