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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胜电子:均胜电子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600699NJEC(600699)2024-12-06 11:17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正常运转与健康发展,结 合本行业发展趋势及人才市场的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下称"《企业管治守则》")《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董 事及高级管理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但不包括 独立非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