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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胜电子:均胜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席绚桦)
600699NJEC(600699)2024-12-06 11:1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席绚桦,已充分了解并同、由提名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