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草案)
600699NJEC(600699)2024-12-06 11:1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也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权证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 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