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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2月)
000877TSC(000877)2024-12-04 10:25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管理,提升审计工作 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 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五)近三年具有从事过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经历;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程序】公司选聘或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