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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股份: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603958HARSON(603958)2024-12-25 07:55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股份"或"公司")正在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苏州辰瓴光学有限公司 100%股权、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郎克斯")4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其他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 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 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