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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600999CMS(600999)2024-12-30 11:44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 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 理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提名委员会日 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外部专业人士提供专业意见。提 名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