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票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11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票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备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指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东方润澜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本次大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司法拍卖涉及的相关诉讼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预重整 工作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 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