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关于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24〕47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对上述文件 予以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4-048)。 公司对于决定书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展开全面自查,并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并已经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通过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其他相关人员传 达了决定书的有关内容,并组织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认真学习。现将 具体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