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石门一路 288 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一座 26 层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298 5488 传真:(86-21)5298 5492 junhesh@junhe.com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 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就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归属")及部分限 制性股票作废(以下简称"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