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红星美凯龙家居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的,本法律意见书中提及的"中国境内"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 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和现行有效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 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3.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