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灿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 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