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科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科技"、"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4:30 在江苏省苏 州市工业园区归家巷 222 号麦迪科技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汉盛(自贸区苏州片 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以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 ...